1、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
即TS認證。是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等項目)、使用、檢驗檢測相關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經評定合格的單位給予從業許可,授予使用TS認證標志的管理行為。
2、產品合格證
是指生產者為表明出廠的產品經質量檢驗合格,附于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的合格證書、合格標簽或者合格。這是生產者對其產品質量作出的明示保證,也是法律規定生產者所承擔的一項產品標識義務。
3、特種作業
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但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格式與此不同)。特種作業證件至少有安監總局、質檢總局、建設部考核并發證。
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關于超大型中低壓非球形容器現場制造。
1.新許可規則實施前已經取證的單位,4年內有現場制造業績,但未到換證期限的單位,可在簽訂現場制造項目合同后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實施意見》(市監特設〔2019〕32號,以下稱“許可實施意見”)的要求向原證書的發證機關提交變更材料,許可證備注“含現場制造”。
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分級實施范圍
(一)根據《廣東省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各地級以上市實施的決定》(廣東省令第248號),廣東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行政許可事項下放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各市局)實施,發證項目為《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3號)附件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認定分類與項目》(以下簡稱《分類與項目》)的全部項目。
(二)特種設備焊接操作技能教師和技術負責人資格考核(含取證、增項、補證、復審等)由各市局負責。
(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的復審工作,由原發證機關、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所在地或者戶籍(或者)所在地承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職能的發證機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