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分鐘前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物質,食品安全問題歷來都備受人們的關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核查處置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是食品安全的最后關口,是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
為全面貫徹執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和《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全省食品安全改革發展推進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施意見》,抓改革、優服務、提質量、防風險、保穩定,提高查處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的執法效能,省市場監管局探索實施了一系列新舉措。
創新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核查處置工作方式
強化以風險為導向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機制,加強風險預警交流和監管執法各環節的信息共享,科學布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點,提高風險監測覆蓋面和問題發現效率。加強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核查處置工作,實現核查處置工作的閉環管理。2020年6月省市場監管局開始在全省推行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核查處置產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實到位、行政處罰到位、信息公開到位和風險預警交流到位的工作方法,即“5+1”工作法。“5+1”工作法是市場監管部門依據法律規定,通過組織有關部門、單位、行業組織、技術機構、專家學者、相關(被處罰和未被處罰)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消費者保護組織和媒體等,對因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為而被處罰的食品安全違法案件及其生產經營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從中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市場監管部門日常監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相關部門監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行業組織行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從而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發生,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
制定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核查處置工作標準
不斷加強食品安全治理標準建設,完善科學、全面、可檢驗、能執行的食品安全治理標準體系,推動形成全社會共謀共管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提升食品全產業鏈質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強廣大人民群眾食品消費的安全感。制定發布《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核查處置工作規范》地方標準,構建制度支撐標準體系。該標準規定了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核查處置的術語和定義、基本原則、產品控制、原因排查、整改落實、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和風險預警等內容。該標準適用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工作,也適用于一般的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交流工作。風險監測問題食品核查處置可參照執行。
推動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核查處置能力現代化
推進“標準+智慧監管”,實施精準抽檢,加強質量追溯。加大抽檢監測力度,提升智慧抽檢監測水平,綜合運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和評價性抽檢三種方式,提高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科學性。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細化復檢和異議工作流程。提高對高風險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檢頻次,不斷提升發現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能力。依法定期公開抽檢信息,強化檢管聯動,對發現的不合格食品100%開展核查處置,堅決把“最嚴厲的處罰”要求落到實處。推動將核查處置工作完成情況納入省政府對各地政府的考核指標,定期統計各地任務完成情況,壓實核查處置工作責任。強化綜合監管,建立與各相關方更加順暢的溝通協調協作機制,定期通報信息,促進橫向、縱向之間的銜接。推進核查處置與信用監管對接,將嚴重違法的生產經營者納入信用監管“黑名單”。持續規范核查取證制度,進一步完善行刑銜接機制,確保涉嫌犯罪的移送到位。
日期: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