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分鐘前 以下食品生產經營者因生產經營的食品在食品安全抽檢中判為不合格產品或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被泰安市泰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
一、泰安市泰山區房記肉燒餅店于2020年10月24日至2021年4月2日期間,無《食品經營許可證》提供餐飲服務。泰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二、宋洪金于2020年10月22日至2021年3月26日期間,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餐飲服務。泰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三、泰安市泰山區卜家果蔬銷售中心銷售的韭菜在2021年泰安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被判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原因為腐霉利項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量》要求,違法貨值金額共計31.86元。泰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四、張增愛自2021年3月底開始無照無證提供餐飲服務。泰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五、梁京玲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23日期間,無照無證從事餐飲服務。泰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六、泰安深國投商用置業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日銷售過期食品,違法貨值金額共計49.6元。泰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七、泰安市泰山區漢成佳苑餐飲經營中心自2019年9月1日始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餐飲經營。泰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八、泰安市泰山區金貝貝餐飲經營店自2019年10月27日始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餐飲經營。泰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九、泰安市泰山區曉悅桃酥店于2021年4月14日無證經營食品。泰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十、泰安市泰山區摯友百貨超市于2021年4月14日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違法貨值金額共計550.00元。泰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十一、泰安市弘信超市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違法貨值金額共計273.93元。泰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十二、泰安市泰山區長壽居驢肉館經營的豬肉在2021年泰安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被判為不合格產品,不合格原因為氯霉素項目不符合農村農業部公告第250號要求,違法貨值金額共計460.00元。泰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十三、泰安市香巴香食品有限公司無許可制售“調味海帶”,違法貨值金額共計1294.80元。泰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日期: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