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報Ⅲ類射線裝置(一般醫院用x射線等,詳見下方射線裝置分類表)及Ⅳ、Ⅴ類輻射源輻射安全許可證的企業需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備案登記表,登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系統注冊填報后打印五份蓋章送市政務服務大廳登記備案,并送一份到所在縣區環保局備案。
2、辦理環評文件的同時網上填報輻射安全許可證申請表。系統審批通過并完成境影響評價文件辦理后,通過系統打印輻射安全許可證申請表并蓋章一份。
3、對照下列材料清單準備材料,報送到市政務服務大廳環保局窗口即可進行申報。
個人輻射劑量檢測意義
個人劑量監測目的是防止工作人員受到過量照射(x、γ射線),應對工作人員的受照劑量進行定期監測,以保障工作人員與公眾的健康和安全,同時也為行政部門監督檢查提供技術依據。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診療管理規定》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
檢測標準
GBZ 128-2019職業性外照射個人監測規范
檢測周期
至少每季度(3個月)送檢一次
放射衛生預評價意義
放射衛生預評價是預測、評估放射性危害種類及強度(濃度),預測、評估項目建成后工作場所中的輻射強度及其可能對工作人員或公眾造成的健康危害;從控制職業病,提出合理的改進建議,使輻射防護達到化,避免發生放射故或者職業病。
放射衛生預評價范圍
我們可以承擔放射診療設備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預評價,如計算機斷層X射線攝影裝置(CT)、CR、DR、全景機、X射線數字減影裝置(DSA)、普通X射線診斷設備、X射線攝影和牙科機等放射診療設備。
放射工作人員從業條件與培訓:
第五條 放射工作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年滿18周歲;
(二)經職業健康檢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員的職業健康要求;
(三)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合格;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四)遵守放射防規和規章制度,接受職業健康監護和個人劑量監測管理;
(五)持有《放射工作人員證》。
第六條 放射工作人員上崗前,放射工作單位負責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衛生行政部門為其申請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
開展放射診療工作的機構,向為其發放《放射診療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
開展本辦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三)項所列活動以及非運行、輻照加工、射線探傷和油田測井等活動的放射工作單位,向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
其他放射工作單位辦理《放射工作人員證》的規定,由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
《放射工作人員證》的格式由統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