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多數地方公務員考試采用的是招錄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后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和中央公務員考試程序一樣。《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省、直轄市、自治區國家公務員考試時間由各地自行決定并組織實施,部分地區每年在上、下半年各組織一次考試,大部分地區每年只考一次,省級以下公務員主管部門不組織開展公務員考試。地方公務員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錄考試兩種,資格考試即成績合格者發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市、區、縣等求職,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參加具體部門的一些考試,有的直接面試考核。
地方公務員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錄考試兩種,資格考試即成績合格者發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市、區、縣等求職,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參加具體部門的一些考試,有的直接面試考核。2022國考申論試卷進行了新的分類,分級分類考試有了新調整,“行政類”試卷“出圈”。2022國考大綱中規定:申論試卷由注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申論考試按照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類職位,分別命制。絕大多數地方公務員考試采用的是招錄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后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和中央公務員考試程序一樣。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在國考招錄中,部分性較強的職位需要在筆試結合工作內容、工作性質、工作特點進行考查,使考試內容體現公務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和要求。為了落實公務員隊伍化建設要求,加大能力測查力度,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人察職位和8個非通用語職位將統一組織科目筆試,中央、的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科目)和面試,以前公共科目筆試按A、B類職位分別進行。A類職位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和《申論》;B類職位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科目筆試和面試時間由招考部門自行通知。從2006年開始,A、B類都要考一樣的科目,就是《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只不過《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分別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