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井下沉至設計標高時,應進行沉降觀測,滿足設計要求后方可封底。經檢驗合格后,應及時封底。滲水量上升速度≤6mm/min時,可用澆筑普通混凝土方法封底,否則宜采用水下混凝土封底。井底下沉至設計標高2.om以上時,應放慢下沉速度,控制井內除土量和除土位置,以求沉井平穩下沉、正確就位。沉井應用范圍:沉井可用作礦區的豎井,面積比較小,一般為圓形,直徑在15m以內。但下沉深度卻很深,一般要在100m以上,可用作上下人員、材料、產品(煤和礦石)的豎向通道,同時還可作為豎向風道之用。
沉井下沉至設計標高后,在封底之前應檢驗基底的地質情況是否與設計相符。基底面應整平、無浮泥和殘留物。清理干凈的基底有效面積不得小于設計要求。沉井如發生偏斜必要時可以在沉井頂面施加水平力扶正。糾正沉井中位位置發生偏移的方法是先使沉井傾斜,然后均勻除土,使沉井底中心線下沉至設計中心線后,再進行糾偏。沉井下沉前,應對沉井附近的堤壩、建筑物和施工設備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并在下沉過程中,經常進行沉降觀測,觀察基線、基點的設置情況。
沉井施工,實質上就是將一個在地面上事先澆制好的構筑物通過挖土沉入到地下一定深度后成為地下構筑物的施工過程。沉井應用范圍:如因場地狹窄,同時受附近建筑物或其他因素條件的限制,而不適宜采用大開挖的地點,可采用沉井法施工。沉井下沉至設計標高時,應進行沉降觀測,滿足設計要求后方可封底。經檢驗合格后,應及時封底。滲水量上升速度≤6mm/min時,可用澆筑普通混凝土方法封底,否則宜采用水下混凝土封底。
沉井基礎施工一般可分為早地施工、水中筑島及浮運沉井三種。施工前應詳細了解場地的地質和水文條件。水中施工應做好河流汛期、河床沖刷、通航及漂流物等調查研究,充分利用枯水季節,制訂詳細的施工計劃及必要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將事先在地面上用鋼筋混凝土制成的井筒形狀的結構作為基坑坑壁的支撐,在井壁的保護下,用機械和人工在井內挖土,并在其自重作用下沉入土中的結構物稱為沉井。沉井應用范圍:當地下水位較高,土的滲透性大,易產生涌流或塌陷的不穩定土壤,可采用沉井不排水下沉和水下澆筑混凝土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