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空作業電動吊籃平臺啟動時啟動機突然轉動無力,并伴有燒橡膠氣味或蓄電池處有煙冒出,此情況多屬極樁、極樁夾子接觸不良而發熱燒損。
4、若高空作業平臺啟動時啟動機驅動齒輪與發動機飛輪齒圈發出撞擊的空轉聲,其原因可能是以下兩種:一是飛輪齒圈的嚙合切入面變形;二是啟動機驅動齒輪與飛輪齒圈的間隙太大。兩者無法嚙合,發動機也就不能啟動。
5、電動吊籃電源總開關一接通,啟動機驅動齒輪就和飛輪齒圈嚙合在一起轉動。如果出現這種故障,一是啟動機電磁開關的保持線圈錯接在了電源接線柱上;二是鑰匙開關上的3根線接錯,判斷方法是:鑰匙在“0”位置時啟動機驅動齒輪不轉,在“2”位置時啟動電機驅動齒輪與飛輪齒圈嚙合一起轉動。12、鋼絲繩不得曲折,不得沾有油污、雜物,不得有焊渣和燒蝕表象,禁止將作業鋼絲繩和安全鋼絲繩作為電焊低壓通電回路。
6、電動吊籃啟動開關轉到啟動位置發動機不能啟動,也無其他現象。這種故障,一是鑰匙、開關因磨損而未接通啟動電路;二是啟動機繼電器未接通啟動機電磁開關電路;三是電源開關未接通主電路。
電動吊籃懸掛機構的要求:
⑴必須使用鋼材或其他適合金屬材料制作,可用焊接、鉚接、或螺栓連接,結構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鋼度;
⑵受力構件必須進行質量檢查并達到設計要求;
⑶懸掛機構作用于工程結構的作用力應符合其承載要求。
電動吊籃懸掛機構的檢查內容:
1、各連接處是否牢固可靠,加強繩是否緊張
2、配重有無缺少,破損
3、電動吊籃兩套懸掛機構的距離是否準確
4、定位是否可靠
5、結構件無開裂、脫焊現象
電動吊籃上的操作人員應當裝備獨立于懸吊渠道的安全繩及安全帶或其它安全設備。安全繩應當固定于有滿足強度的建筑物布局上。禁止將安全繩、安全帶直接固定在吊籃布局上。
10、運用電動吊籃進行電焊作業時,禁止用吊籃做電焊接線回路。吊籃內禁止放置氧氣瓶、等品。
11、禁止在懸吊渠道內運用梯子、凳子、墊腳物等進行墊高作業。禁止將吊籃用作筆直運輸設備。禁止作業人員從窗口上、下吊籃(首層在外)。更不答應從一懸吊渠道跨入另一懸吊渠道。
12、鋼絲繩不得曲折,不得沾有油污、雜物,不得有焊渣和燒蝕表象,禁止將作業鋼絲繩和安全鋼絲繩作為電焊低壓通電回路。
13、電動吊籃運用過程中,提升機、安全鎖內禁止進入砂漿、膠水、廢紙、油漆等異物。每天運用完畢后,應將懸吊渠道降至地上,放松作業鋼絲繩,使擺臂式防歪斜安全鎖的擺臂處于松懈狀況。4、兩個支架間距離應調整至前梁懸伸端點間距離比懸吊平臺長度小3~5厘米。封閉電源開關,鎖好電氣箱。露天寄存應做好防雨辦法,防止雨水進入提升機、安全鎖、電器箱。
14、施工場所風力大于5級以上,應中止吊籃運用;
1、必須使用電動吊籃
當外墻外保溫、外墻涂料和外墻幕墻飾面等施工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高處作業吊籃時,應有申請和報批程序,經批準同意后才能使用吊籃,但禁止使用手動吊籃,必須采用電動吊籃。
2、必須建立吊籃檔案
施工現場應按吊籃的編號建立“一機一檔”的設備管理檔案,“一機一檔”的設備管理檔案應反映吊籃設備本身的質量資料、安裝驗收資料、使用人員資料、使用人員的培訓交底資料、每班班前檢查驗收記錄、每班的運轉記錄、維護保養記錄等。
3、必須逗硬檢查和管理
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應定期和不定期的對吊籃設備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做到逗硬處理,要做到該停就停、該換就換、該修就修,使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能及時受控消除,使設備正常運轉。
高處作業吊籃施工完畢且質量得到確認后方可拆除吊籃,吊籃拆除由有起重設備安拆資質的單位和人員嚴格按專項方案要求進行拆除; 拆除懸掛機構時,作業人員一般處于高處臨邊位置,要特別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