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鐘前 近日,滁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圍繞市場銷售這個關鍵環節,綜合運用多種市場監管手段,對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加強監管執法,為長江流域十年禁漁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嚴把登記準入關。全面摸清現有經營范圍、名稱中含有“江鮮”、“捕撈”、“漁港”等字樣的餐飲單位和水產品加工銷售企業底數,根據相關部門整改要求,妥善辦理不合規企業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手續。對今后新增經營范圍、名稱中含有“江鮮”等字樣的企業,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把好市場準入關。
二是加強生產企業監管。以水產品及其制品生產企業、小作坊為重點,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和飛行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嚴把進貨查驗關,禁止采購、加工在禁漁區非法捕撈的漁獲物,嚴防來源不明的水產品及制品混入生產環節。
三是強化市場銷售監管。以農批市場、農貿市場、商超等為重點,開展水產品專項市場排查,督促市場開辦者、銷售者嚴格履行主體責任,查驗并留存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不得采購和銷售在禁漁區非法捕撈的漁獲物,不得采購和銷售珍貴、瀕危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不得采購和銷售無溯源憑證、來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
四是嚴格餐飲場所監管。以水產品及其制品使用量大的餐飲服務單位為重點,深入開展監督檢查,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嚴把食材原料關,加強索證索票管理,不得經營無溯源憑證、來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及時改正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店招、牌匾和菜單。
五是盯緊網絡交易。加強對電商平臺售賣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行為的監管,督促屬地電商平臺將禁限售目錄納入平臺禁售商品服務名錄和違禁詞庫。對監測發現的違法違規信息及時采取下架(刪除、屏蔽)信息、終止平臺服務等措施,對可能涉及線下實體違法行為的,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及時處置。
六是規范廣告宣傳。嚴禁發布有關捕撈、出售、購買、運輸、轉讓、加工、消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違規廣告,對廣告監測中發現的相關違法廣告線索,第一時間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核查處理。對經營者以“野生長江魚”、“野生江鮮”等為噱頭進行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依法嚴厲查處。
七是鼓勵舉報違法線索。發揮12315舉報投訴平臺作用,加大處置舉報力度,加強大數據分析運用,為監管執法提供有力支撐。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市場監管職責范圍內的違法線索,及時分辦并督促落實;涉及其他部門職責范圍或外地的違法線索,及時通報或移送。
八是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市場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違規出售、利用未持有合法來源證明水生野生動物、違規發布廣告或發布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對未經批準、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規定使用專用標識,出售、購買長江流域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違法行為,依法從重予以查處。突出執法辦案的導向作用,集中力量查辦一批有影響的大案要案,及時發布典型案例,曝光違法犯罪行為,切實達到“查辦一起、震懾一片”的效果。
日期:2020-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