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鐘前 為進一步保障中小學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近日,榆林市市場監管局與市教育局聯合印發了全市中小學校集體配餐食品留樣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圍內推行校外配餐企業和中小學食品雙留樣管理工作,切實保障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集體用餐配送企業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對校外配餐企業的日常監管檢查,突出對配送企業的食品、原材料和餐飲具采購渠道,食材采購儲存、索證索票、進貨查驗 、食品留樣、食品配送餐具清洗消毒和車輛潔凈等環節的監管檢查,加強冷鏈食品安全管理,保證食品可追溯。對監管檢查中發現的不規范經營行為,要責令企業立即改正;對發現的涉嫌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要及時依法處理。同時,要督促指導學校落實食品留樣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通知指出,各中小學校是學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的責任主體,要落實配送食品的每餐留樣制度,設置標識有“食品留樣”字樣的專用冷藏箱(柜),冷藏箱(柜)由學校和配餐企業分別指定專人雙鎖管理。配備專用取樣工具和帶蓋密封的食品留樣容器,每次留樣前應進行清洗、消毒。留樣食品取樣后,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留樣容器內以免被污染。要作好每次留樣記錄,記錄每份樣品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和審核人員等。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學校和校外配餐企業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食品安全監督機構進行調查處理工作。因食品留樣問題影響事故調查處置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供稿:毛瑞芳
日期: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