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鐘前 今年以來,為認真貫徹全國市場監管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21年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有關工作部署,按照《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2021年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畢節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深度聚焦民生領域,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和市場監管壓力大的重點商品、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區域和重點市場,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辦了一批典型案件。為進一步發揮典型案例的指導作用和宣傳效應,現將全市市場監管系統“鐵拳”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正式公布。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1.七星關區某某糧油經營部銷售
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2021年3月4日,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移送的案件線索,稱七星關區某某糧油經營部涉嫌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糯町香”大米。
經查,被侵權的“糯町香”大米與涉案侵權的“糯町香”大米包裝設計極為相似。執法人員查明,七星關區某某糧油經營部曾經經營過被侵權的“糯町香”大米。當事人明知涉案“糯町香”大米為侵權商品而銷售,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責令七星關區某某糧油經營部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處罰款13.8713萬元,沒收80袋侵權“糯町香”大米。
4.金沙縣某某酒業有限公司將
未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案
2021年5月12日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金沙縣某某酒業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當事人生產的“小福官 源村滘酒”系列酒,將未經注冊“小福官”文字及圖冒充注冊商標標注在產品上。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構成將未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使用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畢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生產和銷售將未經注冊“小福官”文字及圖冒充注冊商標進行標注在產品上的行為,對已生產的涉案產品進行限期整改,將冒充注冊商標標記標識進行消除后方可售出,并處罰款7.7932萬元。
6.畢節市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實施不正當競爭案
2021年3月16日,七星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投訴稱商家入駐某外賣平臺之后當事人經營的外賣平臺強制縮小在其外賣平臺上的配送范圍或商家信息被人為屏蔽。經查,投訴情況屬實。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構成實施不正當競爭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七星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30萬元。
7.威寧自治縣某某食品店利用
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
交易機會案
2020年10月19日,威寧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投訴稱威寧自治縣某某食品店利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交易機會。經查,當事人通過與威寧自治縣檳榔零售商簽定《口味王檳榔陳列銷售獎勵協議》,約定商戶銷售當事人的品牌檳榔在陳列上有第一優先權,同時不售賣新品牌檳榔,并約定給予200元或300元或一定數量檳榔的“陳列銷售獎勵”、“陳列獎勵支持”。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構成利用不正當競爭手段謀取交易機會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威寧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5萬元。
日期:2021-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