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鐘前 2021年9月10-11日,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食品安全大檢查工作,對海淀區4家餐飲門店進行了監督檢查,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01北京鼎泰熙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悅覽港味新中關店)
存在專間內進行肉類粗加工、洗碗間排水管破損和使用洗衣機作為清洗水池等問題,經核查認定屬于食品經營條件改變后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按規定處理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對于該單位涉嫌存在故意實施違法行為的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立案查處,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
02北京穆諾薩餐飲有限公司
(蠔英雄自助)
存在冷食專間存放個人用品和非直接入口食品、冷食專間內進行水產原料粗加工操作的違法問題, 經核查認定屬于食品經營條件改變后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按規定處理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對于該單位涉嫌存在故意實施違法行為的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立案查處,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
03北京日昌永定餐飲有限公司
(日昌餐館)
存在專間沒有二次更衣、專間內有熱加工操作的問題,經核查認定屬于食品經營條件改變后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按規定處理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對于該單位涉嫌存在故意實施違法行為的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立案查處,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
04北京金手勺餐飲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金手勺)
存在專間沒有二次更衣、專間內進行粗加工的問題,經核查認定屬于食品經營條件改變后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按規定處理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對于該單位涉嫌存在故意實施違法行為的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立案查處,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
日期:202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