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鐘前 2020年以來,蘇州市市場監管系統持續開展虛假違法廣告整治工作,堅持以問題為向導,以服務民生為根本,突出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密切相關重點領域,突出違法率相對較高的互聯網媒介,重點打擊虛假違法廣告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為進一步警示廣告違法行為,增強社會公眾識別防范虛假違法廣告能力,現公布2020年蘇州市市場監管系統查處的第三批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案例一:張家港市佰惠仙農產品貿易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市場“臨安春筍”銷售區的黑板上標示“鮮力達臨安正宗春筍有消痰化瘀滯,治療高血壓,高血脂,高血糖癥都有一定的預防作用”;在“3A級進口黑提”的價格牌標示“補氣養血緩解疲勞”;在“5A級澳洲西梅”的價格牌上標有“促進腸道蠕動”等內容。當事人宣傳普通食品具有保健功能、疾病治療功能及使用絕對化用語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第九條第(三)項和《江蘇省廣告條例》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江蘇省廣告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張家港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10月對當事人做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常熟必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涉嫌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售樓處發布“高鐵新城升值有保障”、“上海高鐵約半小時內范圍內蘇州、無錫、嘉興、昆山高鐵商圈房價均高于20000元/m2”;“經濟反彈購房黃金期”、“常熟板塊價值又將翻倍!現在置業海德名筑,是在用更少的錢投資更靠譜的未來!”等廣告內容。該公司無法提供上述廣告的證明材料及來源出處,廣告中常熟高鐵站的位置與實際不符,含有升值、投資回報承諾的房地產廣告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八)項、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常熟市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9月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江蘇朗寶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淘寶店鋪發布的飛利浦除螨燈廣告,廣告中含有“紫外線殺毒燈可對微生物進行滅活,是醫用殺菌消毒設備,衛健委建議消毒首選紫外線”、“含有短波UVC紫外線可殺冠狀病毒”等內容。當事人發布的廣告內容使用國家機關名義,且利用疫情進行商業炒作誤導消費者,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二)項、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太倉市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10月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太倉廣慈醫院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自建網站發布“傳承韓國精細自然整形之精髓廣慈整形美容醫師團廣慈副高級醫師團隊”等廣告內容及圖片,經查明,非當事人醫院的醫師;廣告中“斥巨資引進眾多國際頂尖的醫療設備”等文字內容,經查明,當事人醫院內呼吸機、麻醉機、吸脂器等設備均是國產普通設備,非其所宣傳的國際頂尖醫療設備;廣告中“姚某某、張某……”共十四人的術前術后對比照片及相關整形日記、真實案例。經查明,部分是通過網絡復制過來的,非該院真實案例。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太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28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蘇州華微臻品化妝品有限公司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微信公眾號上宣稱“水光賦活精華液能改善皮膚暗沉,美白分子與補水分子快速滲透皮膚肌底,淡化色素”、“玫瑰純露殺菌消炎·清爽控油煥白嫩膚消炎殺菌的功效”等宣傳用語。經查,網頁中宣傳的該公司化妝品屬于普通化妝品,均未取得過國產特殊用途類化妝品許可,其在微信公眾號的宣傳中使用“美白、淡斑、消炎、殺菌”等相關詞匯的宣傳用語無任何有效依據證明其真實性。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昆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對當事人作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6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蘇州康益萊商貿有限公司發布違背公序良俗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淘寶網店“康益萊保健品專營店”發布“你準備好了嗎哇58分鐘你真牛”;“男人不能服軟,更不能說不行,做純爺們”;“西洋參淫羊藿成就大器男人”等廣告內容。當事人發布的違背公序良俗廣告,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蘇州市吳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七:江蘇新未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培訓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發布的廣告宣傳單頁上宣傳“東吳飛躍計劃通過率高達98%”、“保你錄取”字樣內容。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六項的規定,2020年11月蘇州市吳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八:蘇州偉一實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公司網站中宣傳“本集團目前共有35個教育實體項目:包括18所直營幼兒園和14所少兒英語培訓機構,以及參與投資3所國際化學校”;“本集團旗下金融創投版塊,致力于為中小企業提供股權投資、輔助上市、財務咨詢、管理咨詢等一站式金融服務”。經查,該公司實際情況與宣傳情形不符,也無法提供相關證據證明。當事人未辦理過金融類服務許可證,實際也未開展過宣傳所稱的金融服務類業務。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蘇州市相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對當事人作出停止違法行為,罰款104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九:蘇州高新區東渚印象田園餐館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在店堂宣傳欄內發布“清蒸太湖白魚”字樣,在店內菜單上印有“太湖銀魚炒蛋”菜品。經查,當事人所用食材從批發市場采購,并非來源于太湖,屬虛假違法廣告,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2020年11月蘇州市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對其作出罰款1175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蘇州市姑蘇區維秘醫療美容診所有限公司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店堂內發布7名外國醫生的廣告“名醫介紹、每根毛發背后都有名醫團、”AlanJ.Bauman博士美國資格認證:紐約醫學院博士學位CoretManus獎美國毛發修復手術委員會委員擅長領域:FUE體毛移植燒傷毛發重建胡子和胡須種植癍痕返修“等7名外國醫生的簡介、照片及擅長領域。經查,實際當事人的公司并無該7名外國醫生坐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第一款規定,蘇州市姑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對當事人作出停止違法行為,罰款10132元的行政處罰。
日期:202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