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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0年6月份,為貫徹落實中央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瑞安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開展食堂食品安全專項監督行動,經調查發現,養老機構、建筑工地、醫院、月子中心等集體用餐單位的食堂均不同程度存在食品安全問題,主要表現為:部分食堂存在天花板、墻壁霉斑較多,蒼蠅亂飛,調味品過期,食品采購臺賬不全,未索取食品合格證、食品采購憑證,沒有建立食品留樣制度,食品倉庫管理不到位,健康證過期等多方面的問題,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隱患。以上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之規定。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食堂是群體性餐飲場所,食堂食品安全關系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關系社會和諧與穩定。瑞安市檢察院于2020年6月28日向瑞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一是建議對瑞安市轄區內未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的食品經營者予以查處;二是建議對瑞安市轄區內食品安全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完善長效機制。
檢察建議發出后,針對食堂食品安全涉及多個行業領域、涉及面廣、工作量大的特點,為強化食品安全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之間的緊密溝通、密切配合,形成監管合力,瑞安市檢察院于2020年7月3日舉行檢察建議跟進監督會,邀請瑞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衛生健康局、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務局等單位專題研究養老機構等集體用餐單位食堂食品安全問題。會后,瑞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衛生健康局、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務局等單位立即開展行業內集體用餐單位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收到檢察建議后,瑞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高度重視,迅速組織整改,針對發現的問題下發了《關于加強養老機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開展養老機構等單位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以養老機構等集體用餐單位食堂整治為工作重點,在全市開展為期2個月的集體用餐單位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同時,瑞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建立食品安全聯席會議制度和食品安全聯動執法機制,實現跨部門區域信息共享協助,開展專項治理和聯合執法行動,并加強日常監管,將整治行動落實到位,以消除集體用餐單位食堂食品安全隱患,確保了食堂食品安全。
小貼士:
市場監督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過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對普遍存在的索證索票不到位,食品倉庫管理不到位,食品留樣制度不到位,專間不規范,食品添加劑使用不規范,后廚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進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治。索取食品合格證、采購憑證制度,食品留樣制度等制度的嚴格執行,對于規范食品進貨渠道,實現食品質量溯源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有重要意義。同時,市場監督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聯動執法機制,落實食堂法定代表人的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形成監管合力,實現了對全市食堂食品安全領域監督的日常化、常態化、制度化,有效防范食堂食品消費中的安全風險,對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具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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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