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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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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節 設計與制造
第六條 設計單位及其設計人員對所設計的特種設備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設計必須符合相應的標準和安全技術要求。未制定或者行業標準的,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申請不予受理的情況 (1) 申請材料不全或不能達到規定條件的;
(2) 申請材料不屬實并且不能達到規定條件的;
(3) 提出本次申請前, 兩年內曾出現違反規定情況的;
(4) 處于對辦理《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有不利影響的法律等糾紛或正在接受有關限制與處罰的;
(5) 從事相關特種設備型式試驗、監督檢驗、定期檢驗或評審工作的。
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從事超大型中低壓非球形容器現場制造的單位,不要求試制球罐(A3)。該單位應當具備A1、A2或D級壓力容器制造資質并滿足球罐(A3)基本條件和專項條件(其中焊工合格項目要求除外),或者具備球罐(A3)制造資質并滿足A1、A2或D級壓力容器制造單位基本條件和專項條件,或者同時具備相應級別壓力容器和球罐(A3)制造資質。
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 電梯的制造、安裝、改造和維修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電梯制造單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單位進行電梯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的,應當對其安裝、改造、維修活動進行安全指導和監控。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結束后,電梯制造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電梯進行校驗和調試,并對校驗和調試的 結果負責。
第二十條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裝、改造、維修以及場(廠)內機動車輛的改造、維修竣工后,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高耗能特種設備還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提交能效測試報告。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