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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穩定性檢測有何要求?
根據《診療管理規定》及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使用中的診療設備,應按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定期進行穩定性檢測;每次穩定性檢測應盡可能使用相同的檢測設備并作記錄;每次穩定性檢測中,所選擇的參數及檢測的幾何位置應嚴格保持一致;穩定性檢測結果與基線值的偏差大于控制標準,又無法判斷原因時應進行一次狀態檢測。
放射診療許可證怎么辦理?
一、許可證內容
1、許可證名稱:放射診療許可
2、辦理部門:當地衛生健康會
3、辦理窗口:當地區政務服務中心衛健委窗口
二、法定依據
1、《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防護條例》(令第449號2005年9月14日發布)第八條
2、《放射診療管理規定》(令第46號,2006年1月24日發布) 第四條、第十四條
三、前置條件
1、開展X射線影像診斷工作的衛生機構;
2、具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的放射診療場所的配套設施;
3、應當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及設備。
為什么要做預評價?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46號)第十二條規定:新建、擴建、改建放射診療建設項目,機構應當在建設項目施工前向相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預評價報告,申請進行建設項目衛生審查。
放射衛生預評價政策要求
放射衛生預評價主要針對具有放射性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或施工前對其輻射防護措施、輻射監測計劃、輻射危害、放射防護管理等進行評價,提出合理的改進建議,使輻射防護達到優化,同時為衛生行政部門對建設項目實施職業衛生審查提供技術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