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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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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71-2002規定:應對每一名工作人員的職業照射水平進行控制,使之不超過下述限值:
由審管部門決定的聯系5年的年平均有效劑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平均)20mSv。
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劑量不超過50mSv。
眼晶體的年當量劑量為150mSv。
四肢(手和足)或皮膚的年當量劑量為500mSv。
環保主管部門審批個人劑量目標管理值一般為5mSv/a。超過5mSv/a的即可認定為超標。如發現個人劑量超標的,醫院必須認真查找原因,落實整改措施,并對確認超標的工作人員進行干預,將其調離FS工作崗位或減少其從事FS工作時間。
輻射安全許可證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是我國源生產、銷售與使用單位的。那么,輻射安全許可證種類和范圍包含哪些呢?
輻射安全許可證種類和范圍
(1)種類分為生產、銷售、使用。
(2)正本內,范圍分為Ⅰ類源、Ⅱ類源、Ⅲ類源、Ⅳ類源、Ⅴ類源、Ⅰ類射線裝置、Ⅱ類射線裝置、Ⅲ類射線裝置。
副本內,范圍寫明源的核素名稱、類別、總活度,非密封性物質工作場所級別、日等效操作量,射線裝置的名稱、類別、數量。
(3)正本內,種類和范圍填寫種類和范圍的組合,如生產Ⅰ類源和Ⅱ類源,銷售和使用Ⅱ類射線裝置。
《放射診療許可證》不進行辦理或校驗不及時有哪些后果?
根據《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十八條,逾期不申請校驗或者擅自變更放射診療科目的由原批準部門注銷放射診療許可,并登記存檔,予以公告。
根據《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從事放射診療工作的、未辦理診療科目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進行校驗的由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機構執業許可證》。
《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久?
現行管理要求沒有規定《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有效期期限,但需要按規定進行校驗。
【檢測意義】:
了解診療設備工作場所輻射強度及防護能力,發現存在隱患,保護患者及醫務人員健康
【法律法規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GB18871-2002)
【檢測評價周期】:
放射診療設備新安裝、或維修后的驗收檢測。以及使用后的每年一次狀態檢測。
【報告時間】:
現場檢測結束之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測與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