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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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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條明確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ding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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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記賬機構,是指依法經批準設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機構主要包括代理記賬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以及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其他社會咨詢服務機構等幾大類。
河北東盈會計咨詢有限公司提供以下服務: 工商代理、工商代辦,代理記帳、會計培訓、學歷提升、資格培訓、商標注冊、建筑代辦、申報納稅、代辦一般納稅人申請、稅務代理、工商注冊、驗資、注銷、年檢、變更、執照變更法人、變更地址、變更經營范圍、變更投資人、變更名稱、 商標注冊、變更等、ISO認證、生產許可證企業產品認證。代理記賬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辦公地點(包括機構稅務登記注冊地和經營地)發生變更的,應當向主管財政局提出申請,并提交證明變更事項的相關材料,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代理記帳從業人員對委托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負有保管的責任,處理完畢后,應按規定及時返還委托單位,并辦理交接手續。對代理業務形成的會計平整、會計賬冊、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應按約定的時間提交委托單位,并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代理記賬從業人員對其代理記賬授|權,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對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與代理記帳業務無關的目的,不得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代理記賬注意事項:會計資料交接麻煩、不夠規范。代理記賬單位在接受委托單位的會計原始憑證及資料時,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發現遺失或毀損時無法查找。代理記賬單位通常是定期或定時上門,日常業務可通過電話溝通,會計不是隨時在單位辦理和咨詢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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