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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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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式圓筒形鋼制焊接儲罐安全技術規范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立式圓筒形鋼制焊接儲罐的材料、設計、預制、施工和驗收、防雷、防靜電、防腐、使用管理、檢驗和安全附件各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設計壓力小于0.1 MPa(G)且公稱容積大于或等于1000 m3、建造在地面上、儲存毒性程度為非極度或非高度危害(見注1)的石油、石油產品或化工液體介質、現場組焊的立式圓筒形鋼制焊接儲罐。因此,應根據儲罐的特殊性,針對不同場地地基采用合理的地基處理方法,既能滿足儲罐安全運行的要求,又能盡可能地節約投資。公稱容積小于1000 m3、儲存其他類似液體介質的儲罐,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本標準適用的儲罐,其范圍包括儲罐本體、安全附件和儲罐接管的法蘭蓋、密封墊片及其緊固件。
邊柱倒裝法:
利用均布在罐壁內側帶有提(頂)升機構的邊柱提升與罐壁板下部臨時脹緊固定的脹圈,使壁板隨脹圈一起上升到預定高度,再組焊下一圈罐壁板、焊接環焊縫。然后松開脹圈,降至下圈罐壁板下部脹緊、固定后再次起升。如此往復,直至組焊完成。
邊柱倒裝法有液壓頂升倒裝、電動(或手拉)倒鏈提升倒裝等。
4.2.1 焊接材料(焊條、焊絲及焊劑),應有出廠質量證明書,當對質量證明書數據有疑問時,應對焊接材料進行復驗,復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4.2.2 焊接材料入庫應嚴格驗收,并做好標識。
4.2.3 焊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焊材庫必須干燥通風,庫房內不得放置有害氣體和腐蝕性介質;
2 焊材庫房內溫度不得低于5℃,空氣相對濕度不應高于60%;
3 焊接材料存放,離開地面和墻壁距離均不得少于300mm,并嚴防焊材受潮;
4 焊材應按種類、牌號、批號、規格和入庫時間分類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