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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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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為四級,一二類三四類。
2、節點縫隙或金屬承重構件節點的外露部位,應做防火保護層。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級、層數、長度和面積,一二級防火分區的長度250米,允許建筑面積2500平方米。
4、對于地下房間、無窗房間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間,以及超過20m且無自然排煙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風、但長度超過40m的疏散內走道,應設機械排煙設施。
5、1)建筑高度超過32米,應設機械排煙設施。
2)內走廊超過20米,并設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風設施,應設機械排煙設施。
3)面積超過100平方米,應設機械排煙設施。
4)通風和空調系統應設置排煙系統應設機械排煙設施。
1、每個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應按10~15L/s計算;水泵結合器的用水量10L/S-15L/S。
2、高層建筑的消防栓充實水柱不小于10米-13米
3、室外地上式消火栓應有一個直徑為150mm或100mm和兩個直徑為65mm的栓口
4、消防水池應滿足自動噴水滅火延續時間按1h計算。
5、消防水池一類18立方米。住宅一類建筑12立方米
6、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保護半徑不應大于150m。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其取水口與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于15m;
1.集中控制型系統的控制方式
接收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火災報警信號或聯動控制信號后,應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相應的消防應急燈具轉入應急工作狀態。
自帶電源集中控制型系統,由應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統內的應急照明配電箱和相應的消防應急燈具及其它附件實現工作狀態轉換。
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系統,由應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統內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和相應的消防應急燈具及其它附件實現工作狀態轉換。
2.應急照明控制器設計
系統內僅有一臺應急照明控制器時,應急照明控制器設置于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員值班的場所;系統內有多臺應急照明控制器時,主控制器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內,其他控制器可設置在配電間等場所內。
每臺應急照明控制器直接控制的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應急照明配電箱和消防應急燈具等設備總數不大于3200 個。應急照明控制器的主電源由消防電源供電,應急照明控制器的備用電源至少使控制器在主電源中斷后工作3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