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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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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從事化妝品的生產活動。不得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活動。第八條 生產化妝品所需的原料、輔料以及直接接觸化妝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第九條 使用化妝品新原料生產化妝品,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化妝品新原料是指在國內使用于化妝品生產的天然或人工原料。
化妝品經營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下列化妝品:(一)未取得《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企業所生產的化妝品;(二)無質量合格標記的化妝品;(三)標簽、小包裝或者說明書不符合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化妝品;(四)未取得批準文號的特殊用途化妝品;(五)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
化妝品的廣告宣傳不得有下列內容:(一)化妝品名稱、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夸大的;(二)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三)宣傳作用的。
2022年6月20日,發布關于調整部分進口化妝品申報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51號),為了進一步規范進口化妝品申報工作,決定調整部分進口化妝品申報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一、進口貨物收貨人及其代理人申報進口商品稅目在3303、3304項下的化妝品時,應按以下規定填報報關單:
(一)化妝品的法定計量單位為“千克”,第二法定計量單位為“件”。
(二)包裝標注含量以重量計的化妝品,按照凈含量申報法定數量,即液體/乳狀/膏狀/粉狀部分的重量;按照有獨立包裝的瓶/罐/支等數量申報第二法定數量。
(三)包裝標注含量以體積計的化妝品,按照凈含量1升=1千克的換算關系申報法定數量,即液體/乳狀/膏狀/粉狀部分的體積;按照有獨立包裝的瓶/罐/支等數量申報第二法定數量。
(四)包裝標注規格為“片”或“張”的化妝品,按照凈含量申報法定數量,即液體/乳狀/膏狀/粉狀部分的重量,凈含量以體積標注的化妝品,按照凈含量1升=1千克的換算關系申報;按照“片”或“張”的數量申報第二法定數量。
(五)其他包裝標注規格的化妝品,參照本條第(二)項要求進行申報。
二、化妝品進口消費稅政策仍按《 關于調整化妝品進口環節消費稅的通知》(財關稅〔2016〕48號)執行
如何填報“化妝品中建議添加量”
原料在化妝品中的建議添加量,是由原料生產商基于安全或者功效的角度,建議該原料在化妝品中的使用量,是指導下游企業安全使用原料非常重要的信息。若原料在駐留類和淋洗類化妝品中建議添加量有區別,應當分別予以明確。例如,硬脂基三氯化銨在駐留類化妝品中使用量為0.25%,在淋洗類化妝品中使用量為2.5%;作為美白原料使用時建議添加量為0.5%;二氧化鈦作為防曬劑使用時,建議添加量不得超過25%,作為著色劑使用時,則應根據滿足實際使用需求,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提出建議添加量。需要明確的是,“建議添加量”不等同于安全使用,但一定低于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