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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靜載載荷 (Static capacity)
靜載載荷是指托盤放在水平且剛性的平面上,貨物均勻平鋪在托盤上,托盤所能承受的載荷重量。
2.動載載荷 (Dynamic capacity)
動載載荷是指在使用叉車等搬運設備時,托盤在動態作業中,托盤上貨物平鋪均勻擺放,所能承受的載荷重量。
3.上架載荷 (racked capacity)
指托盤在橫梁貨架上或其他類似的料架上跨梁架空時,托盤上貨物平鋪均勻擺放,所能承受的載荷重量。
因此,選擇托盤的載荷能力時要了解托盤的使用功能,當托盤要上架存儲時,上架載荷為重要。同時,托盤的載荷能力與托盤上貨物的擺放方式有很大關系,載荷面積減小,托盤的實際剩余載荷也將減小,而不是原有的額定載荷。
在載荷的概念上,動載和上架載荷不一定能劃分清楚。在歐洲托盤標準(EPAL)中,將上架載荷和叉車作業時動載合并為同一載荷。 次數用完API KEY 超過次數限制
據悉,目前標準化托盤的使用率,澳大利亞為95%,美國為55%,歐洲為70%,日本為35%,韓國約為27%。在美國、日本,托盤是一個巨大的產業,政府為推進物流標準化、提高托盤的利用率,相繼出臺了多項鼓勵政策和優惠措施。而中國標準化托盤使用率的提高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對應于新的國際標準,中國托盤標準的修訂工作尚未進行。但修訂原則已經有了:沒有必要提出上述IS06種以外的規格;第二,中國也不宜同時推行6種規格,而應根據國情確定推行的重點,選定l~2種規格作為推行的標準,逐步加大標準托盤的使用比重。 次數用完API KEY 超過次數限制
二、超載:木托盤制作廠家提示通常木托盤在采購時應提出載重要求,在使用中不宜超重超高,高度一般控制在木托盤寬度的三分之二為宜。木托盤靜止不動時,木托盤上放貨所能承載的大強度,不同結構的木托盤靜載所能承受的強度不同,雙面結構強度大。三、堆垛過高:部分廠家為節約倉庫場地,將木托盤多層堆垛。這樣將造成底部木托盤壓力過大,而且超高易倒塌造成事故,通常木托盤只能堆垛兩層,且貨物間應加置木質蓋板。四、人為傷害:一些叉車工為了提前完成工作任務,通過叉車兩叉對木托盤進行撞擊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