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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板產業的產品結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市場需求、資源狀況和技術水平決定的。我國人造板產業的產品結構不盡合理,難以適應市場需求。國刨花板行業發展較快,但普遍存在規模小、設備和技術落后的問題,加上許多企業不注意產品質量,把樹皮和中纖板生產出的粉塵等都用作刨花板的原料,所以,中國生產的刨花板普遍質量較差,而且也普遍存在甲醛嚴重超標的問題。木材利用率僅為50%的膠合板比例偏大,占人造板總產量的38%,高于30%的世界平均水平;而以采伐和加工剩余物為原料,木材利用率接近90%的刨花板比例偏小,遠低于37%的世界平均水平。此外,定向刨花板、木塑復合板、華夫板和農作物秸稈板等產品的技術不成熟,所占市場比例很低;特種用途板、特種規格板、后成型板和環保型板材產量很少,不利于我國人造板產業的全1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干法成型大都采用氣流成型機。將施加石蠟和膠粘劑(酚醛樹脂)的干燥纖維,由氣流送入鋪裝頭,借纖維自重和墊網下面真空箱的作用使干纖維均勻落在墊網上形成板坯。纖維分離方法可分機械法法兩大類,其中機械法又分熱力機械法、化學機械法和純機械法。半干法成型多采用機械或氣流成型機。借機械力或氣流作用,使高含水率的結團纖維分散并均勻下落,形成漸變結構或混合結構的濕板坯。但因濕纖維結團現象難以借機械力或氣流完全加以分散,在實際生產中板坯密度均勻性較差,而易影響產品質量。20世紀70年代初在美國研究成功干纖維靜電定向成型。
通常按產品密度分非壓縮型和壓縮型兩大類。非壓縮型產品為軟質纖維板,密度小于0.4克/厘米3;壓縮型產品有中密度纖維板(或稱半硬質纖維板,密度0.4~0.8克/厘米3)和硬質纖維板(密度大于0.8克/厘米3)。根據板坯成型工藝可分為濕法纖維板、干法纖維板和定向纖維板。時間過短,則中層樹脂不能充分固化,成品在厚度方向的彈性恢復加大,平面抗拉強度顯著降低。按后期處理方法不同又可分為普通纖維板、油處理纖維板等。 軟質纖維板 質輕,空隙率大,有良好的隔熱性和吸聲性,多用作公共建筑物內部的覆蓋材料。經特殊處理可得到孔隙更多的輕質纖維板,具有吸附性能,可用于凈化空氣。 中密度纖維板 結構均勻,密度和強度適中,有較好的再加工性。產品厚度范圍較寬,具有多種用途,如家具用材、電視機的殼體材料等。 硬質纖維板 產品厚度范圍較小,在3~8毫米之間。強度較高,3~4毫米厚度的硬質纖維板可代替9~12毫米鋸材薄板材使用。多用于建筑、船舶、車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