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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式文旅演藝
所謂文旅演藝,是指以游客為主體,以文化為中心,結合歌舞、馬戲、雜技、戲劇等多元表現形式,依托文旅目的地所呈現出來的主題表演。
沉浸式文旅演藝,就是以文化賦能,通過科技手段和演出元素打破觀演空間,讓觀眾全身心地融入劇情,體會其中的感性、理性、科學與藝術交融的力量,共享其中的情緒與價值。較之傳統的旅游演藝,其憑借更強的故事性、藝術性、沉浸感與參與感,逐漸成為我國諸多文旅目的地的標配。
用“演藝+”綜合帶動景區發展
同時,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旅游演藝圍繞文旅地產的特色文化和主題,將“演藝+旅游”和餐飲、文化、資本、酒店、民宿、娛樂項目等相關產業聯合起來,形成獨具魅力的文創產品,有效解決了景區在多日游中體驗項目不足的弊端。
文旅演藝要有“準巧”的原則,這是一個理論。就是產品比較精致,它不是幾個億的投資,它大部分可能是三、五千萬的投資,大的也不超過8000萬。它的產品非常的精致,然后定位也比較準確,主要是市場運作,需要對大眾的需求把握得比較準確,然后做出來的東西是自成一派的,它不依附于房地產和商業。另外它設計比較靈巧,劇場充分考慮游客的體驗和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