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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應建立健全動火管理制度。施工作業動火時,必須履行動火審批手續,領取動火證后,方可在時間、地點作業。?拆除建筑物,應遵守拆除方案,自上而下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拆除作業人員,應站在腳手架或穩固的結構上操作,拆除某部分時,要防止其他部分發生坍塌。拆除較大或較重的材料,應用起重機吊下、運走。散碎材料應用溜放槽溜下,拆下的材料要及時清理、運走。采用推倒拆除和拆除時,統一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拆除建(構)筑物,應自上而下對稱順序進行,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后再拆除承重的部分。不得數層同時拆除,承重結構件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和荷重拆除后再進行拆除。進行拆除作業時,樓板上嚴禁人員聚集或堆放材料,作業人員應站在穩定的結構 或腳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構件應有安全的放置場所。當拆除工程對周圍相鄰建筑安全可能產生危險時,必須采取相應保護措施,對建筑內的人員進行撤離安置。在拆除作業前,施工單位應檢查建筑內各類管線情況,確認全部切斷后方可施工。
拆除工作開始前,應將電線、管道等通往被拆除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拆除建筑物前,應在周圍設安全欄桿,禁止其他人員入內。根據拆除工程施工現場作業環境,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現場應設置消防車通道,保證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拆除工程開工前,應根據工程特點、構造情況、工程量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應經技術負責人和業主代表簽字批準后實施。